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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量安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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岂能让农民消费“垃圾商品”


  长期生活在农村,笔者注意到不少村中小店所售的商品大多价格低廉,没有标示厂名,有些食品也没有“质量安全”标识,这些商品,常常被称为“垃圾商品”。这些商品大量销往农村,农民便容易成为“消废者”。

  当然,农民容易成为“消废者”,原因是多方面的。首先是农民消费能力还相对薄弱,正规商品往往无意进驻农村,让“垃圾商品”乘机进村垄断经营。这样一来,农民选购商品就难有余地。其次不少农民的消费观念还较落后,他们买东西从来不看商品的商标、厂名、厂址,不看生产日期,只要便宜就行。还有就是农民的维权观念还较淡薄,因农村集市流行更多的是熟人经济,村子里开的小杂货店,其顾客群也多是本村人,农民即使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,也很少有投诉的。再加上相关部门对农村集市的监管常常难有作为,把商品安全监管的重点放在城区,对于农村市场则疏于管理,监管方面经常出现空白和盲区,日常监管难于真正到位,使农村商品市场监管缺乏长期性和经常性,难以形成打击农村“垃圾商品”的高压态势。

  在建设新农村的背景下,农民成为“消废者”是一种尴尬。笔者看来,要让农民“有尊严”地消费,我们需在疏堵两方面花大力气。不妨以生动活泼,通俗易懂的形式,在农村宣传科学消费的常识,引导农民改变不健康的消费习惯,让他们深知“垃圾商品”的害处,从而自觉对“垃圾商品”说“不”;同时应积极引导平价超市下乡,让更多物美价廉的商品惠及农民,从源头上堵住“垃圾商品”流入农村市场;相关部门当主动作为,逐步构筑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,堵住农村商品安全的漏洞。期待在多方合力的作用下,农民们都不再是“消废者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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